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机构及项目名单(2023年6月20日更新)
发布时间:2023-08-23 18:04:56 点击量: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根据获得政府审批的办学申请承诺等依法办学,并逐步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广大就学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要选择经政府部门审批设立的机构或项目,应避免选择非法办学,以免遭受不必要损失。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按地区):
本次公布的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系经地方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实施高等专科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相关信息,非学历高等教育、中等学历教育、外国文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相关信息,待条件成熟,将陆续公布。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根据获得政府审批的办学申请承诺等依法办学,并逐步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广大就学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要选择经政府部门审批设立的机构或项目,应避免选择非法办学,以免遭受不必要损失。
由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的机构及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按地区):
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专门发布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施动态监管的工作平台。同时,根据需要,向社会和 广大就学者提供较全面和可靠的就学指导和服务信息。该工作信息平台依托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设立。